4月19日上午,当马某、徐某等14名农民工高兴地从汝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接过盼望已久的工资款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马某、徐某等14名农民工于2007年3月份,在被执行人田某的带领下到外地施工,但工程结束后,建筑承包人田某却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汝阳县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手续。经调查,被执行人田某长期外出,具体地址不详。无奈之下,执行局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其送达执行手续,后又采用查询存款、调查户籍、限制出境等强制手段,终迫使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款2万余元。
简讯:现阶段,执行局正充分利用协助执行网络,对辖区内的案件加大执行调解力度,多策并举,努力攻克执行难。目前,执行局干警仅历时三天即执结一起伤害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