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占柱,男,1967年9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自一九八九年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法院工作至今,时刻以公正司法宗旨化、司法效果最佳化、人民利益最大化、社会和谐使命化为目标,堂堂正正、诚诚恳恳做人,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工作,认认真真、清清白白办案,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奉献。连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办案标兵,多次被评为洛阳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荣立三等功一次,被汝阳县政法委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先后荣获洛阳市法院系统“五好法官”、“优秀执行员”、“个人嘉奖”,洛阳市“十佳百星”先进人物, 洛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最高人民法院“托起明天的太阳”征文活动三等奖。一年来,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
提高综合素质 增强司法能力
增强司法能力,主要是提高执法水平,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保障社会和谐进步的能力。为此,坚持不断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到公正廉洁、文明司法。同时,认真钻研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开拓进取。通过学习,综合素质得以提高,司法能力明显增强。今年所审结的案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裁判公正,案结事了,人民满意,无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坚持寓教于审 挽救失足少年
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牢固树立“教育、感化、挽救”的科学司法理念,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援助,指定辩护律师,切实保障其行使各项诉讼权利。庭前做到“四个见面”,送达二份调查表,即与未成年被告人、与其家长、与学校或者村委会、与管教干部见面,送达被告人情况、被告人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尝试在调查表首页附上法官寄语。据此了解犯罪的原因、动机、目的及其思想变化。庭中根据掌握的真实情况,对症下药,用心教育,耐心感化,全力挽救,点燃尚未泯灭的良知,促使其认罪悔罪。庭后坚持判后回访,建立帮教档案,耐心开导、唤回自尊;悉心引导,增强自信;精心指导,培养自立。增强其重新做人的信心,使其走向新生。
讲究执法艺术 促进社会和谐
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立足于社会和谐,加大调解力度,做到案结事了,从源头上杜绝涉法上访隐患。工作中,把握“利益平衡、感情契合、矛盾化解”三个点,坚持“自愿合法、效果统一、和谐一致”三原则,具备“倾听、沟通、说理”三会功。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法为民所执,利为民所谋。巧打“道德牌”,义释“情理法”。今年我们所审结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全部做到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
积极探索创新 提高帮教质量
时刻牢记“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无数幸福的家庭才组成一个和谐的社会”。为了使未成年被告人能浪子回头塑新生,结合审判实践,积极探索创新,摸索出一系列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新方法:一是庭前“见面寄语”法,拆除“隔离墙”;二是庭审“四位一体”法,架起“连心桥”;三是庭后“三导关爱法”,指明“人生道”;四是全程“加减乘除”法,构建“和谐路”。 经过科学帮教,今年有3人考入大中专院校,5人学得一技之长。为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工作之余还积极撰写宣传调研文章,弘扬法治,探索和把握矫治失足少年的规律。今年先后有41篇文章被国家、省、市媒体采用,《探索递进式矫治失足少年的和谐路径》一文入选全国首届少年审判论坛论文集,《求教育挽救之真 务司法和谐之实》一文入选河南省少年法庭材料汇编,《汝阳法院四步法推动少年审判步步登高》一文被新华网刊登,《汝阳法官倾心帮教 失足少年金榜题名》一文被中国法院网播发,教育、矫治失足少年“三个延伸”的经验作法被河南省高院、洛阳市中院转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