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法院结合王胜俊院长关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四个新作为、四个新成效”的指示,坚持“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结合工作实际,该院提出了“五注重”要求,力促法院整体建设。
注重发挥审执职能。要进一步增强审执服务的主动性,依法加强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关的各类案件的处置,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坚决完成两大目标任务。
注重凸显调解效应。要切实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各项审判执行活动中去,实现调解效应最大化、矛盾解决彻底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抓好平安汝阳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
注重实现科学管理。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不断创新管理机制,采取贴近人民群众、贴近法院实际的管理举措,提升管理水平。
注重清正廉洁司法。要以人民法官“公正、为民、廉洁”核心价值观为指引,树立法院干警公正执法、廉洁服务的思想意识,同时借助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净化执法环境,确保司法公正。
注重统筹谋划部署。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扎实工作,加快办案速度,确保案件质量,提高结案率、调撤率、执结率,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