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法院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强化四种意识,促进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三个至上”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纲领和行动指南,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树立一盘棋思想,找准定位,以一流的队伍素质,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服务形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切实满足群众司法诉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司法为民制度,继承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强化公平正义意识,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案,强化公开审判,以公开促公正,严把案件质量关,将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住历史考验的铁案,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强化维护稳定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对可能影响稳定的敏感案件,把好立案、审理、宣判关。妥善处理搞好群体性纠纷案件、涉及征地拆迁案件、企业改制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