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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法院严打整治出新招出重拳

  发布时间:2010-09-20 14:18:59


   全国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活动开展后,汝阳县人民法院在第一时间统一认识、在第一时间动员部署、在第一时间制定方案、在第一时间掀起高潮,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集中公开宣判,形成强大声势。选择有重大影响、有教育意义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适时开展集中公开宣判。在宣判前要在全县张贴公告、在广播电视上预告,吸引人民群众参与旁听。每月从两个刑事审判庭审理的属于严打整治重点对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挑选典型案件印制布告在县城重要场所及十四个乡镇张贴。通过一系列措施扩大严打声势、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广大群众。

  (二)密切协作配合,提前安排部署。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配合协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刑事案件信息通报会等形式互通情报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与兄弟单位联系,提前了解情况、制定预案,确保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能快审、快判。

  (三)参与综合治理,消除治安隐患。人民法庭要积极参与辖区的严打整治工作,为辖区党委政府当好法律参谋。民事、行政审判要把好解决矛盾纠纷、预防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加强调解和诉讼外协调,做到案结事了,不留治安隐患。各业务部门发现严打整治刑事案件的线索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移送。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帮助有关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治安防范。

  (四)坚持宽严相济,分化犯罪分子。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惩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与者,恶性暴力犯罪分子等从严惩处,对于具有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既稳、准、狠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又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五)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快审快判。对检察院起诉的案件做到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在案件材料转送、文书制作及送达、开庭、合议、宣判等环节上加快进度、缩短周期。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确保审限内结案率100%。

  (六)保护合法利益,摧毁犯罪基础。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尽力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注意查明涉案款物及赃款赃物的来源和去向,追回的赃款优先弥补被害人损失。对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铲除黑恶势力及其他犯罪分子存在和做大的经济基础。

  (七)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不枉不纵。严格落实执法安全责任,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两高三部”出台的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避免“赵作海”式案件的发生,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万无一失。

  (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等有效形式,组织干警走上街头、深入基层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专项法制宣传,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严打整治斗争的积极性;与县电视台、电台、新闻中心、汝阳在线网等新闻媒体积极沟通,适时制作专题节目进行宣传;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汝阳法院网、信息、简报、版面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创立《汝阳县人民法院严打整治专刊》,在8至12月每周出一期,集中宣传报道;总结严打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政法委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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