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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法院刑庭 “四心”办案促和谐实现四年零信访

  发布时间:2010-09-13 14:19:40


   近年来,汝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司法为民,统筹兼顾“严惩犯罪”和“以人为本”的现代司法理念,用“细心、耐心、公心、热心”办理每起案件,切实提升案件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四年来不仅没有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而且成功化解了多起不稳定案件,受到了当事人、公诉人、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细心。刑事案件无大小,每位法官在接到案件后,首先要进行细心阅卷,严把案件立案关。在审理过程中,不仅要细心庭审、细心分析,而且要求要细心观察案件当事人的心理动态,以便对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定。另外,还要求每位法官要细心地进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

   耐心。稳妥处理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确保“案结事了”具有重要意义。刑事审判庭坚持用耐心来调解每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逐年提高,今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95%,即时履行率达100%。

   公心。近年来,刑事审判积极转变司法理念,统筹兼顾“严惩犯罪”和“以人为本”的现代司法理念,将社会人文关怀落实到每一起具体的刑事案件中,以“公心”依法保护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力求使每起案件都能够案结事了,确保一方平安。

   热心。由于刑事案件的矛盾相对尖锐,处理失当势必会造成矛盾激化,所以在处理时,不仅要求法官具备有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还要有细心、耐心、公心和热心。不仅要热心的对待被害人,也要热心的对待被告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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