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汝阳县法院启用人民陪审团制度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效果十分明显。
经合议庭评议,并征询公诉机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意见,报经主管院长批准,该院刑庭确定组成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该起案件的庭审。刑事审判庭首先从该院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30人,根据是否应当回避、能否参加庭审等情况,最终确定了9人组成人民陪审团,并向选定成员送达了相关材料,于开庭三日前告知了公诉机关、被告人及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代理人有关人民陪审团的组成情况。
庭审中,各位陪审团成员认真仔细听审了整个案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就庭审争议焦点、适用法律等给予了必要的指导,在陪审团成员推选出的团长的主持下,对案件的证据认定、事实认定及裁判结果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书面意见,由全体陪审团成员签名后提交审判长。
庭审活动全部结束后,公诉机关、陪审团成员以及旁听群众对该院采取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活动大加赞赏,认为法院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使审判工作更贴近民情、符合民意,能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保障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的有效举措,希望法院能将此项举措有效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