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强化干警责任意识,提高干警工作能力,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近日,汝阳县法院出台文件《案件质量效率提升年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效率。
该意见规定了提升案件质量的目标任务、内容、措施等,明确了各类案件提升质量效率的标准。要求全院干警要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高效,秉公执法,保证办案质量。
意见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作为提升案件质量的标准:一办案质量方面,要着力解决下列问题:1、错误管辖、该立未立、立案不当、立案质量不高的问题;2、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证据认证不准、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不公、司法标准不统一等审判质量不高的问题;3、执行行为不规范、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无依据、滥用强制执行措施、中止或终结执行不当等执行质量不高的问题。二办案效率方面,建立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各环节的流程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审限跟踪、审限警示、审限催办和超审限通报等制度,着力解决因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通、敬业精神欠缺等主观因素,造成案件受理不及时、审判超审限、执行不快捷等问题,促进办案效率提高和办案程序规范。 三办案效果方面,强化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立以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服判息诉、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的案件质量评价机制,着力解决大局观念不强、机械执法、就案办案、重判决轻调解、案结事不了以及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诉求推诿搪塞、态度生硬等问题。四 均衡结案方面,以“提前介入、动态管理”的方式促进审判效率的提高,有效解决人为的“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问题,实现案件审理程序的良性运转。五涉诉信访方面。健全以有效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落实为核心的“四定一包”涉诉信访处理机制,着力解决对涉诉信访工作不负责任、推进不力、信访反复、效果不佳等问题。
意见还规定将案件质量列为业务部门和办案法官岗位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的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凡年内案件质量有不合格的,取消承办法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