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汝阳县法院以和谐农家活动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0-08-24 09:32:39


   汝阳县法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和谐农家”评选活动,在农村营造了和谐氛围,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示范榜样作用,为进一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该院在“和谐农家”评选活动中,首先确定评选范围和对象。面向全县216个行政村,以村为单位,以居民户为对象,每一个行政村评选一户“和谐农家”。其次明确评选标准。按照“八荣八耻”和中央有关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确定“和谐农家”的标准,即家庭和睦、邻里和谐、遵纪守法、文明办事、辛勤劳动、团结互助、关心集体事务、热心群众公益、帮助化解群众纠纷。最后给与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和谐农家”,向其发放“和谐农家”奖牌,赠送《公民与法》杂志以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该项活动开展以来,汝阳法院以“和谐农家”为中心阵地,包村干警经常性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先后组织法制宣讲团宣讲法律8次,开展庭审观摩5次,举办和谐家长进行培训3期,以此为带动,逐渐形成向周围农户辐射的大阵营,促进村民知法守法,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目前,“和谐农家”已经成为做好群众工作的“大平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连心桥”;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农村发展的“助推器”。他们不仅是与法官沟通的联络员、向法庭传递信息的信息员、带头守法的示范员,更成为遵纪守法教育的宣传员、群众问题热心接待的接待员、引导诉讼的引导员、不和谐因素的稳控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被群众亲切地誉为“农村法制建设的带头人”,同时为三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