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我院从制度建设入手,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案件质量效率提升年活动,强化各个诉讼环节的监督管理,限制、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一是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从机构人员、行政事务、审判业务等三方面整理了《院长、副院长、部门负责人职责》、《廉政办案制度》、《保守审判秘密规定》、《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等26项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分发到各个业务部,认真执行。同时出台了《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意见》、《关于法律文书签发权限的暂行规定》、《审判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进行规范。
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质量评价标准。根据案件性质,对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监、信访案件在办理程序、事实认定、证据判断、法律适用、实体处理、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当事人的反映等方面,设置科学指标,制定严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案件质量考核制度,确保执法考评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警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和程序。出台《汝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职责,完善审判委员会对审判活动的指导监督,细化审判委员会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分析审判工作形势、总结审判经验的方法和步骤,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程序。
四是加强院长、庭长、合议庭职责。进一步明确院长、庭长对于案件审判的监督、协调和指导的具体职责,切实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细化合议庭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主审法官、审判长、合议庭的职能作用,规范合议庭的运行。
五是在刑事审判中全面推行量刑答辩工作,着力推进量刑规范化。今年开始,在刑事审判中试行量刑答辩制度,有力推进量刑规范化。从4月中旬开始,我院刑庭适用量刑答辩开庭审理了8起刑事案件,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