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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 防患未然

汝阳法院召开民事、立案会议力保三个安全

  发布时间:2010-06-22 11:30:42


  6月21日,我院召开了民事、立案工作会议,会议由吴新政副院长主持,围绕案件安全、法官安全、车辆安全三方面内容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和部署。

  吴院长在会上就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促进司法活动安全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对于发还重审的案件、领导交办案件、疑难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涉诉信访等案件要由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且在开庭之后,做出判决前要逐级汇报。二是庭审时,审判员必须正规着装,文明开庭,合议庭成员不能缺席,更不允许打电话、抽烟等有损法官形象的不良现象发生。三是各庭室要下大力气解决久拖不决的案件,积极清理积案。四是在执法工作中,要注意和代理律师保持一定的距离,维持良好、正常的工作关系。五是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以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法律文书质量。

  对于法官安全问题,吴院长跟大家共同学习了几篇有关立案及民事审判的媒体报道,指出了某些问题被媒体曝光后的严重后果,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强司法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廉洁。干警要严格按照最高法“五个严格”的规定,切实落实司法廉政建设,规范职务行为,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审判透明度,促进公正司法,杜绝因干警本身职业素养问题造成的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庭审保障工作,完善旁听检查制度。每次开庭前,都对当事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后,才予以进庭。同时,加强庭审警力的布置,确保庭审安全和顺利进行。三是主动实行判后答疑制度。主审法官对因案件引起的问题负责,由主审法官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对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答疑释惑,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清楚,促使其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

  最后吴院长就进一步规范车辆的使用,确保行车安全,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明确车辆驾驶人员。非确定驾驶人员、非经院领导批准,不得驾驶本院车辆。二是明确车辆使用审批权限,车辆驶离城区及非工作时间使用车辆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车辆驶出县辖区的,一律由院长批准。三是规范车辆停放。非工作时间,凡未执行公务的车辆一律停放院内。四是牢记“十个严禁”,确保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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