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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法院以赵作海错案为例时刻敲击司法警钟

  发布时间:2010-06-04 08:41:15


   针对我省商丘市出现的赵作海“杀人”一案,汝阳县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了“赵作海错案”大讨论。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自查原因,杜绝执法违法和错案的发生,真正做到司法公正,执法为民。

   一是总结沉痛教训。全体干警表示要认真从赵作海一案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严格规范司法行政行为。

   二是反省惨痛耻辱。赵作海一案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不但破坏了司法公信力,而且损坏了司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全院干警要引以为戒,深刻反省此案带来的不良后果,严把案件质量关。

   三是开展错案警示。对5月9日的“错案警示日”,全体干警在每年的这一天,围绕这起案件深刻反思,筑牢防线做到警钟常鸣。

   四是深刻检查原因。针对赵作海错案的四个主观原因,全体干警要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对于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错误自查原因,查找漏洞,防微杜渐,坚决杜绝类似案件的出现。

   五是严格讨论纠错。全员干警要不断增强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意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对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审判行为,及时整改,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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