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汝阳法院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庭审方式,少了几份肃穆,却多了法院的人文关怀,真是拉近了百姓与法官的距离。”一名旁听的群众啧啧赞道。 5月26日上午,汝阳法院审判庭内出现这样一幕:庄严的审判台换成了圆桌,圆桌的一头坐着法官,原被告双方面对法官坐在另一头,四周坐满了旁听的群众。法官不再是高高在上,审判席不再是泾渭分明,审判庭里,洋溢着一股股暖意。
今年来,该院将法律关系明确,事实责任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列入“圆桌审判”范畴。特别是“民告官”之类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引入圆桌式审判方式,在 “官”与“民”之间搭建起平等的诉讼平台,让法官与各方当事人在公正、和谐、宽松的气氛中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则围绕争议焦点,用谈心拉家常方式为当事人言法理、明是非,让当事人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化解矛盾,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圆桌审判”模式改变了原有的庭审模式,少了紧张激烈的对抗,多了和谐沟通的氛围,法律不再“冰冷”,庭审变得“亲切”,矛盾不再尖锐,纠纷得到化解,真正意义上达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