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全省法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刚一结束,我院当即在分会场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举措。
一、务必加强领导。成立“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伟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查室,谢舞波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单位。
二、务必极度重视。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到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来看待,要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大局意识,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物力,集中突破。
三、务必逐渐排查。要注重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排查摸底工作,对排查出的案件要列明案由,形成台帐。立案庭每周向督查室上报新立涉及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案件,其他庭室14号下午开展旧存案件大排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起案件。
四、务必逐渐督办。督查室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案件的督办、督查管理,及时对各部门案件进行催办,对于办结的案件要及时上报结果,对复杂、疑难的案件要组织承办人员亲自向督办机关汇报情况。督办室定时对各庭案件进行抽查,保证及时立案,及时结案,按期归档。
五、务必大力宣传。特殊时期,要加强宣传工作,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加群众安全感。一是要选择一起典型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二是对近期的刑事案件张贴布告震慑犯罪。三是与我县妇联、教学系统、公安部门联系召开协调会共同探讨关爱妇女儿童,维护他们合法权益。四是做一起专题教育片,发挥媒体的宣传效应,进一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社会上起到警示作用。
通过五个务必力求达到全面保护、优先保护、特别保护、延伸保护四个原则,形成专项保护、专项维权、专项打击违法犯罪的三个氛围,以扎实推进“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