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民法院拟对执行卷宗管理中心卷宗扫描服务进行询价,现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项目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汝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卷宗管理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结合我院工作情况,派遣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到院内办公,在我院工作人员指导下,负责卷宗的同步扫描、上传、整理、归档、节点管控通报提醒等事项。办公场所、桌椅、电脑、扫描仪等办公设备由我院提供。
一、预算金额:0.45元/页
二、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资格条件: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有所需货物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保障。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报价)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5日18:0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汝阳县人民法院。
3、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成交人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
4、交货时间与地点:成交后20个工作日送达采购人或按合同约定。
5、验收:由采购小组组织验收。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向供应商支付全部款项。
7、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①项目实施方案和询价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②报价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开始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
③每页需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密封后盖章,封面必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
8、该项目的实施与后期运维,应符合省法院相关规定,并能够配合后期的相关工作;
9、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在满足采购需求,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和品牌信誉的前提下,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方;如果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采购单位将对报价人的产品的质量、信誉等进行考察,对不能保障该项目圆满完成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对本项目的咨询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汝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常扬翼 电话:0379-63157911
汝阳县人民法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