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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汝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12 17:41:20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1110日至1229,市委第巡察组对汝阳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313日,委第巡察组向汝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汝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院党组的一项严肃而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对院党组和广大干警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性和坚定性的一次集中检验。2024313日巡察反馈会召开后,我院于当天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立了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对照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11个整改任务37个具体问题,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汝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202449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组书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自觉从本人改起,部署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推动重要环节、督办重要事项。组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全流程参与,全过程把关,牵头制定整改方案,主动领办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汇报,单独听取有关重要事项汇报情况。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领办具体整改任务,在集中整改期间,深入各部门开展调研,锚定巡察整改目标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组织领导班子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坚决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职责,主动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全方位监督。

目前,巡察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未完成整改2个;制定的12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21条。巡察移交的46件信访件,已办结46件。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0,开展专项治理3个。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202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由政治部牵头负责落实。二是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深刻把握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思想性要求,积极运用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参观践学+集体研讨的形式开展学习,2024年进行个人自学4次,专题辅导6次,参观践学1次,集体研讨5次,实现了集中学习与自学领学相结合、内部学习与专家授课相结合、室内理论学习与外出参观感悟相结合,有效增强了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三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已经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重要形式,2024年进行集中学习研讨5次,明确学习主题,强化集体研讨交流,确保集体研讨有思考、有深度、有见地。四是在官网、微信公众号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文章59篇,鼓励干警通过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积极开展在线学习,缓解工学矛盾,推动个人学习教育常态化。五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2次,领学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到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确保干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

2政治轮训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初科学制定年度政治轮训计划,由政治部负责抓好落实,并于20242月组织全部正式干警进行为期2天的政治轮训。二是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政治轮训范围,于20244月组织全体聘用人员进行为期2天的政治轮训,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三是把政治轮训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中,从源头上防止出现学风不正、学习懈怠问题。四是院党组于20241月听取2023年度政治轮训报告,对政治轮训工作进行评估。

3党组政治敏锐性不强,舆情应对能力不足,对网络舆论风险预判不精准,应对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确定由政治部负责日常工作,做好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等。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将舆情应对处置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警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开展舆情处置相关培训3次,提升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对舆情管理和处置工作的重视度和敏感性。对于查明属于诬告陷害的1名干警,及时予以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4办案效果与群众期盼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024》,以科学考核为导向,以审判管理为抓手,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全面落实周通报、月点评、季分析制度,定期通报审判质效。每周一召开员额法官例会,围绕审判质核心指标,表扬先进,督促落后,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障审判质量稳步提升。各庭室设立质效专员,密切关注本庭室质效。2024年共下发审限预警、诉讼结案等各类通报35次,各庭室质效分析5次,讲评质效工作4次,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二是依据省高院、市中院审判质效量化考评办法,修订《员额法官审判质效量化考评办法(试行)》,提升了案件质量、效果指标所占比重,提高法官实质性解决纠纷意识,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三是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评查和开展集中讲评工作的通知》,在原有基础上,新增评查专班人员2名,增加案件评查工作力量,提升评查工作质量四是加强案件评查。月初对发还改判案件进行评查,分析存在问题,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

5“2021年以来,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呈逐年上升趋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发改指平台运用,对于上诉案件及时与再审法官进行判前沟通,对发改原因进行详细了解,不断提升法官业务水平。二是认真落实判后答疑制度,通过法官释明法理,减少当事人上诉、申诉,202415月份我院服判息诉率为91.21%三是今年以来我院没有生效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四是分管院领导及时召开本条线发改案件讲评会,针对一审被发改案件、裁定再审案件进行讲评,同时积极参与市中院组织召开的民事、行政条线被发改案件讲评会,通过学习,归纳梳理评查中的共性问题,统一裁判尺度。

6“2022年民事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低于全市平均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调解解纷理念贯穿整个审判过程中,诉前合理评估案件调解可能性,判后力争小标的案件当场履行,努力做到案结事了,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同时将法官调解率加入量化考核中,并进行通报。今年以来,我院民事案件调解率26.9%二是强化法官督促履行意识,杜绝一判了之意识,强化释法说理,在送达裁判文书时,一并送达判后履行告知书,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三是在新修订的《员额法官审判质效量化考评办法(试行)》中,增加调解率及生效裁判经法官做工作履行完毕之后的赋值比重,我院2024年新审结生效案件数1492件,申请执行为386件,较去年相比有所下降。

7)“诉源治理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市中院、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方案》,向县司法局发出加强诉源治理的司法建议一份,联合司法局对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业务培训。截至524日,诉前成功调解案件996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34.09%。民事行政一审收案量2067件,与去年基本持平,案件增幅明显放缓。二是扎实推进府院联动,2024329召开行政审判新闻发布会一次,副县长出庭参加行政诉讼庭审两次,执法人员旁听庭审76人次。前五个月新收行政案件19件,较去年同期的21有所下降。三是深入推进信访治理,强化诉中调解,诉讼案件调解率保持在35%以上第一季度进京访案比0.3%,低于全市法院平均值。四是强化实质解纷理念,注重从实质上化解矛盾,案件上诉率、再审审查率均呈下降趋势。我院法官村长三点一线工作法和蔡店法庭旅游观光法庭四联解纷工作法被评为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8普法宣传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普法宣讲团和法治副校长作用,结合涉少案件开展相应普法宣传,拓展普法形式,通过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3次,受众2万余人。二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教体委等职能部门提出关于加强学校管理和学生法治教育等方面的司法建议,督促反馈落实。三是深挖涉未成年案件发生的社会面深层次原因,向县委报送《涉少刑事案件办理情况报告》,推动社会联动治理。四是延伸司法职能和服务。通过开展“守护花蕾”专项行动,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阳光雨露”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汝阳县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刑事审判庭被最高院通报表扬为“全国法院妇女岗位建功成绩突出集体”。

9)“服务企业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以助企法庭为依托,每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向31家民营企业精准普法。二是加强涉企案件诉前调解,提升涉企案件质效。前五个月共审理涉企案件112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300件,通过调解当事人撤回起诉217件,调撤率46.04%。三是在去年向金融机构就从源头上防范不良贷款形成发出司法建议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就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涉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多发、涉保险公司交通事故案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不高问题,向县人社局、交警大队发出司法建议,均得到积极回应。

10“涉企案件判决后发改率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涉企案件评查工作,组织评查人员就原审案件裁判、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原因等情况整理形成书面评查报告,从案件中发现和纠正业务短板,对在评查中发现确属错案,启动问责机制,并向承办法官发出工作提示函,不断促进审判执行规范化。二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优化分案策略,逐步实现涉企纠纷专业化审判。三是坚持“双向反馈”,提升发改案件办理质量。联系市中院领导及员额法官到我院进行业务条线指导座谈会、调研会,对复杂疑难案件的疑惑和意见进行解答,促进办案质量整体提升。四是充分发挥最高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的作用,用好身边网络学习资源,及时对案件中疑难点进行提问,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同时严格执行裁判文书阅核制,确保裁判尺度统一性。今年以来,我院干警在法答网中咨询38条。五是坚持发改案件讲评制度,每月对发改案件进行评查并在院务会上集中讲评,统一裁判尺度,形成裁判规则,不断提升案件质量。目前,已讲评发改案件18件。今年以来,我院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为0.51%、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0.371%,比率均比之前有所下降,审判质量得到提升。

11“涉企案件办理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立案流程,涉企案件做到当天收案、当天立案。二是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2024年办理的1123件涉企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574件占比51.1%,小额程序483件占比43%。三是制订意见规范财产保全,发放财产保全提示书引导当事人主动申请保全,2024年1—5月办理保全案件9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1%。四是完善分段集约执行机制,组建执行准备、执行实施、终本续管团队,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衔接,2024年1—5月执行完毕率38.58%,终本率36.95%,优于省定平均值,执行到位率42.97%,达到最高法院制定的合理区间。

12“防范风险敏感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涉农商行案件进行深入排查,未发现新的经济犯罪线索。二是强化法官关联案件查询意识,就发现的一起涉嫌诈骗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3“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各种形式学习,切实提高院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院党组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2024年3月22日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安排部署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4“制定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停留在纸上,未开展过相关排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公示》。二坚持常态化排查。每季度组织各部门及干警进行廉政风险排查。三是灵活运用随时排查。根据市中院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四是紧盯关键问题排查。定期运用数据分析,对上诉率高、发改率高、信访量大的1个部门、2名干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15“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日召开述廉会议,听取内设机构和派出法庭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汇报制度,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三是院党组书记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调研课题,围绕目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变化、最大的风险和问题等五个方面,撰写调研报告,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

16“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主动,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监督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主动进行日常监管,做好政治监督,通过参加党组会议监督“第一议题”制度落实,2024年参加院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4次,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研讨3次,严格相关程序制度落实;参加院务会10次,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开展情况,实时发现廉政风险隐患。二是加强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开展廉政提醒、廉洁过节等事项的安排。三是督促法院党组对全体干警开展谈心谈话,纪检组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进行廉政谈话、深入审执一线等形式加强重点部门及岗位的监督检查。四是与法院督察室结合,对法院干警的工作作风进行常态化监督。

17“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近3年办理线索17条,均为县纪委等单位交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依托信访举报平台,注重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人员中发现线索,研判信访线索13条。二是列席法院召开的审判委员会会议4次,听取11起案件的讨论,从重点案件特别是发回重审案件中,分析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18“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各支部召开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深入自我剖析,认真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二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院党组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负责本部门及本支部的以案促改工作。2024年3—5月,开展以案促改2次。三是驻院纪检监察组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3次,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

19“院庭长主动监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市中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四类案件”的类型、标识、监督管理、禁止性行为等进行深入学习,不断规范监管流程。二是提高院庭长主动监管意识,适时分析研判案件监管情况,确保及时规范有效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今年以来,院庭长主动标记“四类案件”占比为31.43%。三是定期通报监管案件数量,及时督促提醒院庭长进行监管,将制度落在实处细处。

20“员额法官缺少有效监督”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组织员额法官学习落实好最高院《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审委会会议对于系列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研判,发挥类案推送、示范判例的作用。

21“员额法官存在只挂名不办案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汝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分段集约实施细则》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由员额法官通过事项交办、督促检查等措施,指导法官助理协助办理案件中各个节点辅助性事务的操作。二是严格事务团队与办案团队之间的衔接,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提升执行质效。

22“审判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审委会工作细则,每月按时召开审委会会议,确保审委会工作良性运转。今年已召开审委会会议15次,讨论疑难复杂案件、发改评案件39件。二是审委会对类案、系列案件、典型意义案件进行经验总结,并在月初审委会上进行讨论,统一裁判尺度,为承办法官在遇到类似案件时提供参考,提高办案质量。三是扩大审委会讨论事项范围,将更多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法律适用存在争议或涉及新类型法律问题案件纳入讨论范围,对于形成指导意义的案例及时进行发布。四是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审判工作及时进行监督,派驻纪检组组长今年列席审委会会议4次。

23“廉洁用权工作开展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建立干警个人信息库,如个人信息变化及时填报、更新。二是建立离职干警从业信息库,并实行定期跟踪管理。三是建立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运用智能排查方式进行更新。

24“涉案资金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作《退费账户确认书》,在立案时让当事人填写后随卷流转,进而缩短退费时间,提升退费效率。二是优化刑事涉财执行案件衔接机制,开展刑事罚金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刑案罚金已全部移送强制执行。三是完善《汝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发放规范化的要求》,对执行案款审批制度进行具体规范;进一步明确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及委托代理人时需提供材料清单;细化财务部门在办理案款发放时需查看的佐证材料;财务人员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支付案款。四是修订《汝阳县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对诉讼费缴纳程序进一步明确,细化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审批程序;根据现行退费相关规定,规范线上退费流程;统一办理诉讼费退费需上传的附件资料。2024年共办理诉讼费退费744笔355万余元。五是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培训。2024年4月18日,邀请汝阳县财政局资深会计师进行财经业务培训。

25“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于2024年4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的若干规定》,明确采购范围和方式。二是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机服中心等部门为成员,严格按照流程进行采购,并强化纪检、督察部门的监督。

26“有案不立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分析发生不立案的原因,制定了《违反立案登记制规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对限制立案、拖延立案、诉前超期调解情况进行全面整治。二是重申立案规范和容缺受理机制,坚持立案阶段仅进行形式审查,只要符合案件受理的形式要件、有管辖连接点的初步证据,即予以受理。三是改进立案人员工作作风,畅通网上立案渠道,杜绝超期调解,网上立案率、网上缴费率均保持在85%以上,调解不成线上转立案比85.16%,按期审核通过率99.54%。

27“机械收案办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立、审、执各环节,实行当事人关联案件查询制度,充分发挥流程系统中大数据预警作用,对于当事人关联案件情况作为确定办理思路、评估案件风险的重要依据。二是贯彻“穿透式”思维,树立能动司法意识,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今年以来,民事审判中已对1件涉嫌诈骗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1件涉嫌非法采矿的违法线索移送自然资源部门处理。

28“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培训,从思想上解决干警不敢填报、不愿填报,不会填报问题。签订《“三个规定”填报承诺书》,增强填报主动性。每月通报“三个规定”填报整体情况。二是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率先垂范,带头记录报告相关信息,以实际行动带动全院干警积极填报。三是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情况,进行“三个规定”填报倒查追责,倒逼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落实。

29“执行案件办理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一次有效执行理念,以小标的案件执行为抓手,开展集中涉小标的、涉民生、涉刑事涉财案件执行工作,同时强化日常执行质效通报,督促案件质效提升。2024年1至5月份已开展集中执行活动5次,发出执行质效通报23期。二是成立终本续管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组成,加强终本续管,严格案件恢复审核程序。三是强化对执行案件终本后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查控、冻结及恢复等措施,提升案件恢复后执行完毕率。

30“不合格终本案件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汝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分段集约实施细则》,通过强化节点控制,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案件在首次执行即处置”理念,用尽强制措施,杜绝消极执行、带财终本等情形,提升终本合格率。

31“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汝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执行慢、执行难问题专项治理整顿行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二是严格落实市中院《关于规范执行行为的工作指引(试行)》文件要求,由员额法官通过事项交办、督促检查等措施,指导法官助理协助办理案件中各个节点辅助性事务的操作,同时严格事务团队与办案团队之间的衔接,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提升执行质效。三是按照《汝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加大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的绩效考核力度,对违反规定办案的,严肃问责,已对司法作风不优的4名执行干警给予组织处理。

32“诉前调解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扬枫桥经验,打造特色法庭,我院被评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优秀基层法院,四个法庭均被评为五星人民法庭。主动指导人民调解,对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培训,加强诉前调解分流力度。根据最高法院诉服质效平台数据,2024年诉前调解案件1070件,诉前调解分流率44.34%,诉前调解成功率74.11%。二是通过每月报送万人起诉率分析报告,分析纠纷成讼的类型和地域特点,并就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有力推动了多元解纷工作。三是强化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2024年1—5月,共审结民事案件1987件,其中小额诉讼程序782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39.35%。

33“判后答疑不细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反馈执行案件中的问题,经院党组研究后启动问责程序,给予承办法官调离执行岗位并通报批评处理。二是组织全体干警再次学习市中院印发的《判后答疑实施细则》,使“有疑必答”成为常态。通过强化判后答疑,今年以来审结各类案件2148件,上诉144件,服判息诉率历年最优。再审审查案件12件,仅占结案总数的0.56%,没有因释法说理、判后答疑不到位导致的新发信访。

3.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34“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份完成对派出法庭门卫室改造,5月份安检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二是修订完善《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从制度上确保讨论程序规范、决策结果科学。三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2024年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3次,现场进行监督。

35“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其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入额院领导根据分管的审判工作,结合专业背景和个人专长办理案件,并落实其办案数量要求,定期通报入额院领导承办、参审案件的具体情况。二是发挥头雁引领示范作用,院领导带头办理行政案件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今年以来,院领导参与或承办行政案件12件。三是明确院领导办理案件类型,并在审判流程系统中做相应的分案策略设置,降低变更承办人案件数量。

36) “中层配备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市中院汇报,启动中层选任程序,择优选任中层正职3名,分别任内埠人民法庭庭长、蔡店人民法庭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二是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上报员额法官遴选计划4名,我院将在员额法官遴选结束后,将相关岗位配备到位。三是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长远规划,择优选任中层副职1名,负责五个县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工作,将把更多优秀干警放到重点岗位锻炼,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

37)“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通过“人民法院大讲堂”“洛法大讲堂”等开展视频调训学习15次。二是结合本院审执业务存在问题和短板,参与市中院组织召开的发改案件讲评2次,自行组织质效讲评4次,通过讲授式、研讨式等学习,加强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审执质效。三是“如我在诉”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对于司法作风不优的干警,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积极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李刚强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李青锋、张乐乐、程晓光、丁乐利、吴文波荣获全市法院先进个人,上店法庭荣获“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3157918;邮政信箱:汝阳县城关镇杜鹃大道东段汝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编471200);电子邮箱:ryxfyzzc@163.com。

 

 

                           中共汝阳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栗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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