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不到啊,你们汝阳法官几百里地为俺的事亲自跑来了。”常某拉着回访法官的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此举受到当地群众一致称赞,说汝阳法院法官是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事的。
在省高院关于开展“万民法官回访万民当事人”的活动下发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相关工作举措,要求人人参与、亲力而为,确保活动扎实、高效开展。1月21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新政亲自带领民二庭法官魏柏群、史光照不远千里驱车前往安阳市林县常某家中进行回访。
2007年10月,林州市建筑九公司以拖欠工程款为由将河南兴豫水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我院,要求被告支付各项经济损失五十万余元,常某作为原告方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诉讼。在审理过程中,经我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但被告方未如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回访过程中,吴院长一行耐心倾听常某的陈述,询问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的调解是否自愿、公平,裁判是否公正、高效,态度是否文明、礼貌,是否有吃、拿、卡、要等现象,并虚心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常某表示“我对你院审理的案件没有意见,案件是调解结案的,我对你院审理过程很满意,但希望你们尽快给予执行。”随行法官当即为常某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表示对常某提出的合理要求一定会尽快落实,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通过深入群众进行走访,倾听群众诉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不仅拉近了群众的距离,增进了感情,也能有效防止当事人新的矛盾发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