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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省、市、县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1-09-14 09:20:22


  

  近日,省、市、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汝阳县人民法院及刑事审判庭先后被授予“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洛阳市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汝阳县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汝阳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坚持严守法定办案标准,依法准确定罪量刑,以高质量审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方面持续发力,有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为审理好涉黑涉恶案件,汝阳法院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骨干力量成立专案审判团队。从成立伊始,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持以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除审好本辖区的涉黑恶案件外,汝阳法院主动请缨、勇于担当审理了洛宁县狄某民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两案、栾川县王某成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保护伞”两案、伊川县钟某卿等4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审结的13起涉黑恶案件中涉案被告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无一发还改判。在全国影响较大的洛宁县狄某民“保护伞”两案,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荐上报为河南省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精品案件;栾川县庙子镇庙子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成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为典型案例被写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入围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例;王某成“保护伞”案作为典型案例被写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经严格把关,刘某伟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降为一般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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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庭审联合保障机制,逐案制定庭审保障、庭审应急、警务保障、医疗保障、宣传舆论保障、信访维稳保障、后勤保障、疫情防控等一系列配套方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汝阳法院进行的庭审和公开宣判活动中,与上级法院和公安机关、医院、消防队、电力公司等部门积极沟通协作,共同配合,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院长、主管院长组织刑事审判人员定期业务学习,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证据分析、法律适用以及书记员庭审记录能力,确保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三年来,共阅卷600余册,制作阅卷笔录60余万字,制作判决书900余页,加班加点成为常态。伊川钟某卿等4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合议庭制作阅卷笔录50余万字,对审理报告修改审核八次,形成35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和31万余字、500余页的判决书。在长达15天的庭审过程中,刑事审判庭全体以饱满的精神忘我工作,每天庭审结束后继续研究第二天庭审方案及内容,每天工作时长均在12小时以上,庭审笔录长达860余页,书记员晕倒在工作岗位上,辩护律师由对抗转变为合作,对我院的审判团队敬业精神和专业水准表示高度赞赏,充分展示了汝阳县法院公正、文明、善意的司法理念和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审理效果得到所有被告人、辩护人的高度赞扬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今后,汝阳县人民法院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强化使命担当,将荣誉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勇于担当,守正创新,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为平安汝阳、法治汝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栗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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