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汝阳法院快速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结束仅用了7天时间,为农民工曹某某等21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近6年的工资款,及时维护了农民工曹某某等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满意回家过一个开心年。
曹某某等21名农民工受雇与某劳务公司,2013年5月该劳务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定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2015年2月结算后尚有159056元劳动报酬未支付。经过多年多次讨要未果后,曹某某等21名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后该案又诉至汝阳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包工头姬某某支付曹某某等21名农民工劳动报酬159056元,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曹某某等于2021年1月13日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按照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的规定,启动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绿色通道”。经查,被执行人姬某某为躲避多起债务,至今下落不明,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为尽快帮助农民工拿到“血汗钱”,执行法官兵分多路、多措并举迅速准确的查明另一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财产状况,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经过努力,仅用7天就让曹某某等21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近6年的劳动报酬。
近年来,汝阳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对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依法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及时有效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