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汝阳县人民法院集中对涉电信诈骗被害人进行退赔,退赔金额共计20余万元。

2019 年12 月至 2020 年5月,被告人袁某某购买电脑等直播设备,招聘被告人黄某某、陈某某为女主播,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王某某、董某某为主播助理,通过"伊对、趣约会、探探"等相亲交友软件结交被害人,以女性身份微信号添加被害人,以谈恋爱处对象的名义与被害人聊天培养感情。期间,让被害人下载"闪鱼"直播软件,注册会员,到自己直播间看直播,以在直播间和别的主播 PK 比赛等名义,诱使被害人给自己充值刷礼物,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黄某某共诈骗他人人民币157734 元,被告人陈某某共诈骗他人人民币 62192 元,被告人王某某共诈骗他人人民币12896 元,被告人李某某共诈骗他人人民币11796 元,被告人王某某共诈骗他人人民币 5192 元,被告人董某某共诈骗他人人民币4378 元。

“真没想到你们还能帮我把这些钱给追回来,今天拿到这笔钱,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感谢汝阳法院和法官的努力。”被害人王某激动地说。
近年来,汝阳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又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