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
11月13日,汝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经过耐心细致工作,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将执行款及嫁妆等物品履行完毕。
案情介绍
2013年1月梁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5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表示从相识到结婚,由于认识时间比较短,双方了解不透彻,婚后导致争吵不断而感情破裂。2018年梁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2018年10月梁某撤回起诉。2019年7月梁某再次起诉至法院离婚,经法院审理判决,准许梁某和王某离婚,梁某返还王某彩礼款1.5万元,王某返还梁某嫁妆家具、家电等。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履行判决义务,梁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
与被执行人家属耐心沟通
调解达成
受理案件后,汝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青峰通过详细了解,发现双方当事人较为年轻,见面后彼此情绪激动并相互指责。鉴于情况比较特殊,李青峰副局长并未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手段,而是着手思想工作来化解矛盾。于是多次电话联系及主动找到双方当事人,站在长辈的立场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家人一样,从家庭、感情等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阐明道理。在思想工作的过程中,一方面明确告知王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同时耐心做梁某的工作。在李青峰副局长的多次电话沟通及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给付了判决的全部彩礼,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签字同意 执行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