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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七一】汝阳县人民法院组织法警队开展登山党性教育

发布时间:2020-08-05 10:16:52


喜迎七一,为党庆生。7月1日上午,汝阳县法院法警大队14名法警,在党组成员副院长姬现立同志带领下,前往十八盘乡登山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


在讲解员的讲述下,一幅幅蕴含着登山精神的历史画面呈现在大家眼前。登山党性教育基地以典型人物和红色精神为主,共分四个篇章,分别为党的历史回顾篇、先进典型正气篇、登山精神再现篇、今日汝阳展望篇,每个篇章都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其中赵春兰书记生前对自己提出的“五不”原则,即不转户口、不要工资、不定级别、不脱离劳动、不离开登山村,宛如晨钟暮鼓,警醒着每一名干警。参观结束后,马志强队长组织大家进行了法警实战化训练。

姬现立同志在活动小结时指出,在党的生日的这一天,我们组织观摩了登山教育基地,同时落实了最高院警务实战化训练要求,意在用登山精神凝聚锤炼我们的警魂。登山精神是汝阳人勤劳勇敢的真是写照,更是共产党人无比宝贵的精神财富。借用一句赵春兰同志生前的话:“宁愿苦干改山河,不甘苦熬度岁月。”希望广大干警能将登山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在面对新机遇和新挑战的今天,以实际行动书写我们汝阳县法院法警的“登山精神”。

 

责任编辑:汝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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