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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法院创新方法调解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09-11-04 16:29:14


  在“调解年”活动中,汝阳县法院针对涉及进京赴省上访老户的案件,在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总结调解经验,创新调解方法,从根本上消除矛盾,化解纠纷。具体做法是:

  一是案例释法法。针对因为当事人不懂法律或者法律意识淡薄而引起上访的,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以案释法,通过现实中已有的活生生案例向当事人分析清楚法律关系,使其从法律角度看待自己存在的问题,明白产生纠纷的症结所在,心服口服地达成协议。

  二是情感激化法。针对因相邻关系或家庭矛盾引起纠纷,情绪激动诉至法院,进而上访的当事人。法官要耐心察言观色,洞察双方情感变化、心理变化,紧紧把握时机向其讲解远亲不如近邻、家和万事兴的道理和现实意义,充分调动双方的情感因素,激化矛盾,解开双方心中疙瘩,化干戈为玉帛,促成双方和谐共处。

  三是互惠互利法。针对因经济纠纷难以执行引起上访的案件,执行人员在充分阐述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双方所处的环境、工作条件、发展前景等做逐一分析,让当事人明白合则两利、分则两弊、以和为贵的道理,及时以和解的方式执行,得到双赢,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效果。

  四是联动辅助法。法官在调解涉及上访案件时,充分调动各种力量,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村民委员会沟通联系,同时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长着和当事人亲朋好友,积极参与,联动调解。大家形成合力,共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打消当事人的顾虑和怀疑,从而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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