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5月22日,汝阳县人民法院院长郭燕燕在审判法庭通过“云”开庭,实现“无接触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被告人张某为山东淄博市人,因欠煤款三百余万元,申请人申请汝阳法院强制执行。后张某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汝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通过法院执行部门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同意履行全部款项。后被汝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该案由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我院考虑被告人系外省人员,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确保案件顺利审理,我院积极与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协调沟通,决定对案件适用“云”开庭,及时安排庭审事宜,确保案件顺利审理。
庭审期间,法官依法告知被告人、辩护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均通过“云”系统完成。整个庭审过程庄严有序、严谨规范。庭审历时半个小时,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法官当庭宣判。
疫情防控期间,汝阳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借助信息化手段保障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下一步,汝阳法院将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切实提升审判能力现代化,确保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