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民法院创建于1948年,历经70多年沿革,现有内设机构8个,下设4个派出法庭,1个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干警82人,其中共产党员70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75人。近年来,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精心指导、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的大力支持下,汝阳法院全体干警发扬登山精神,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取得了优异成绩。1998年、2012年 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优秀法院”,2000年以来四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1年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荣立集体一等功,2014年党建工作经验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评为“建设服务型机关党组织最佳案例,2015年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院党总支被中国志愿者联合会授予“全国优秀志愿服务党组织”,2019年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授予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被省人社厅、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2019年9月被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20年被授予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2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内埠人民法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21年度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荣获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2022年以来,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酒红杰、“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张晓、“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李青锋、“洛阳好人”尚月利、“洛阳法院人民满意好法官”张乐乐等优秀干警。
汝阳法院人薪火相传、攀登不止,留下了一串串光辉的足迹,让我们走进来细细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