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区域和城市竞争力的集中体现,也是提升国家形象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对优化营商环境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短短一周时间内连续三次提到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12月7日《洛阳日报》刊登了《洛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10月23日国家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己于2020年1月1日施行。
2020年1月17日上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汝阳法院派出4名干警参加了“汝阳县优化营商环境”大宣传活动。为了追求活动实效,就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定位和作用发挥,我院精心制作了宣传页,着重宣传什么是“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就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有哪些举措?人民法院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哪些具体措施,内容包括:一站式诉调服务、当事人网上立案、登记立案制、案件繁简分流、文书信息公开、解决执行难的措施以及加强破产审判等方面。在县政府门前发放宣传册、现场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的市民进行活动宣传,全程发出宣传册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人次,收效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