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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校园 呵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1-06-02 09:24:45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生态法治观念,培养青少年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好习惯。5月31日上午,在儿童节来临之际,汝阳县人民法院与洛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一同走进汝阳县靳村乡中心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300余名在校师生带去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并聘请小学生作为“生态保护小卫士”,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建设。

  活动中,宣讲法官结合工作实例,以“红腹锦鸡案件”、“大学生掏鸟案”等案例,用身边实实在在的案例作为警醒,教育引导青少年敬畏自然、保护生态环境。

  随后,洛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任海霞主持“生态保护小卫士”聘请仪式,为在校学生发放环保小书包,鼓励同学们作为生态保护宣传员,把爱花、护鸟、珍惜草木的理念带给身边的家人、朋友和邻居,让大家共同呵护我们美丽的家园,让青山常在、绿水常流、花儿常香、鸟儿常鸣。

  聘请仪式结束后,法官们走进教室,与孩子们亲切交谈,并给孩子们讲述了《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种下一颗生态环境保护的种子。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堂法治课,了解到生态环境保护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事情,我们将做好生态保护小卫士,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年来,汝阳法院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民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营造起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朱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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